劳动部门称将展开全面检查监督企业实施情况
2011年3月1日,东莞低工资新标准开始执行,标准为1100元/月。
2011年2月28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低工资新标准实施1-2个月后,劳动部门将展开全市范围的执法大检查,监督企业低工资标准实施情况。
根据东莞市政府2011年2月1日发布的通知,从2011年3月1日起,东莞市低工资标准将从920元/月上调至1100元/月,上调幅度为19.57%。折算为小时工资为6.32元,调整后非全日制职工小时低工资为10.5元。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局长游其晃曾表示,工资上调之前劳动部门作了调研,本次调整幅度对东莞企业来说并不高。大部分企业表示可以接受。
而在用工紧张的背景下,企业界对此次低工资标准上调表示有心理准备。节后招工情况反映,低工资新标准成为企业吸引员工的重要原因之一。
2011年2月28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届时开展全面检查,若在检查中发现企业不按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等违法情况,劳动部门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并勒令其及时整改。对于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企业,将给予曝光。
来源:南方日报
(来源:中国化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