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广州印发《关于开放确认2024年度“创新驱动奖励”“智能绿色发展奖励”的通知》
2025-08-27 11:07:14广州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9830 我要评论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开放确认2024年度“创新驱动奖励”“智能绿色发展奖励”,请符合条件企业按照要求积极申报。《关于开放确认2024年度“创新驱动奖励”“智能绿色发展奖励”的通知》发布。
一、政策依据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穗南开工信规字〔2023〕1号)
二、政策措施
(一)智能制造支持
1. 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 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绿色发展支持
1. 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2. 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3. 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设计产品,每项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且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4. 通过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首次通过全流程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已获得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奖励的,给予差额奖励;对因“清洁生产企业”证书到期,企业按照全流程通过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给予5万元奖励。
三、政策申报
(一)企业要求
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
(二)奖励要求
1. 智能制造支持。2024年度,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不曾以同一称号,领取过以前年度的“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智能制造支持”。
2. 绿色发展支持。2024年度,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企业;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不曾以同一称号,领取过以前年度的“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支持”。
(三)材料要求
该事项采用“免申即享”方式,企业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四、申请时间
2025年9月1日00时00分-2025年9月10日23时59分。逾期未在系统点击“确认领取”,视同自动放弃。
五、办理流程
(一)企业“确认领取”
该事项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在申请时间内登录南沙@i企(网址:https://qiye.gzns.gov.cn/portal/policyService/index),在“政策服务”专栏点击“免申即享”模块,在搜索框中输入“2024年度智能制造支持”或“2024年度绿色发展支持”,搜索到本事项,点击“确认领取”,填写收款账户信息。
(二)镇(街)受理并审核
各镇(街)受理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于2025年9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南沙区工信局,附上审核材料。
(三)南沙区工信局提请评审小组会审定
南沙区工信局提请评审小组会,审定镇(街)报送的审核材料。
(四)公示与拨付奖励资金
1.评审小组会审定后,南沙区工信局将审定通过的企业名单挂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南沙区工信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获得奖补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按国家规定自行全额承担。
3.公示有异议的,由南沙区工信局组织有关部门重新审核,并提请评审小组审定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报单位。
六、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20-3905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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