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由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IP3100MA)、传输线缆和与其连接的电压信号传感器、电压/电流信号传感器等设备组成。系统连接如下图所示:
功能特点
● 供电功能
监控器采用直流24V为与其相连接的传感器供电。
● 故障报警功能
监控器在下述状况下,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显示并记录故障的部位、类型和时间:被监控的消防设备供电中断;监控器与连接的外部部件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和影响系统功能的接地;监控器与其分体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和影响系统功能的接地;被监控电源电压值大于额定电压的110%或小于额定电压的85%;被监控电源发生缺相、错相、过载等供电异常现象;给监控器自身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监控器自身主电源欠压;监控器主程序异常。
● 自检功能
监控器能对本机(包括其音响器件和面板上所有指示灯、显示器的工作状态)及所配接
的传感器进行功能检查,监控器的自检不影响非自检部位的报警功能。
● 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
监控器采用文字、数字和字母(符)显示。能显示当前所接传感器采集到的相应消防设备电源电流电压信息、监控模块总数、故障总数等;故障显示按接收到的时间先后顺序连续显示各故障部位,当显示区域不足以显示全部故障时采用循环方式显示;当有多个故障存在时优先显示电源供电故障信息;其他信息手动可查,每手动查询一次,只能查询一条信息;建筑内非消防电源监控器信息接入监控器时,其显示不影响消防设备供电电源监控的显示,并且具有与消防设备供电电源监控的显示有明显区别的标识。
● 主备电源转换功能
监控器电源设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并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主备电源能相互切换且不影响监控器的正常工作;监控器的备用电源在放电至终止电压条件下充电24h所获得的容量能提供监控器在正常监视状态下至少工作8h。
● 分级操作功能
监控器设置了两种操作权限模式,普通权限只可查看监测信息和消除报警音;管理权限增加了设备参数修改、报警复位以及系统文件设置等操作权限。
● 数据存储功能
监控器能存储5400条故障记录或5400条中断记录,记录无保存时间限制,当所保存的故障记录或中断记录大于5400条时,每超过一次,系统自动清除记录的90条故障或中断记录信息一次。
● 打印功能
微型打印机,汉字打印输出历史记录的详细数据。
● 通讯功能
监控器采用3路二总线和2路CAN总线通讯方式,监控器与电压电流传感器通过二总线通讯方式进行控制,减少线路铺设工作量,降低成本。采用CAN2.0通讯方式,有较高的传输速率,每条总线的传输距离为1000米。总线输出信号为差分电压信号具有较强的抗力,较低的功耗。
● 开关量输入
开关量输入可作为其它信号输入到监控设备。(如感烟开关量信号)
● 复位功能
故障排除后,故障信号可自动或手动复位。复位后,监控器应在100s内重新显示尚存在的故障。
测量模块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