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介绍】
1. 期限届满终止:外观设计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 未缴费终止: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发明 - 权内容
1. 独占实施权:指权人对其产品或者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 进口权:指将权人在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产品的权利;
3. 转让权:指权人将其获得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 实施许可权:指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
5. 放弃权:指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权的权利;
6. 标记权:指权人享有在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标记和号的权利。
【详细说明】
怎样绘制和拍摄外观设计图片和照片:
申请外观设计的,要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提交不同侧面或者状态的图片或照片,以清楚、完整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一般情况下应有六面视图,即主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后视图,必要时还应有剖视图、剖面图、使用状态参考图和立体图。
图片的绘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图片的大小不得小于 3 X 8厘米,也不得大于 15 X 22厘米。
b.制图时要便用黑色墨水和绘图工具,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或钢笔绘制。图形线条要均匀、连续、清晰,适合复印要求。
c.图形应当垂直布置,并按设计的尺寸比例绘制。要横向布置时,图形上都应当朝向图纸左边。
d.图中一律不画中心线、尺寸线、阴影线,一般也不得出现虚线或标记线。图形中不允许有文字、商标、服务标志、质量标志以及近代人物肖像。文字经艺术化处理可以视为图案。
e.几幅视图画在一张纸上,若画不下,也可以画在几张纸上。有多张图纸时应当顺序编上页码。各向视图和其他各种类型的图,都应当按投影关系绘制,并注明视图名称。
f.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申请,提交的彩色图片应当用广告色绘制。色彩和纹样复杂的产品,如地毯等的色彩与纹样,要使用彩色照片。
g.当产品形状较为复杂时,除画出视图外,还应当提交反映产品立体形状的照片。
照片的拍摄应符合以下要求:
a.照片应当图象清晰、反差适中,要完整、清楚地反映所申请的外观设计。大小尺寸要求与图片相同。
b.照片中除要求保护的产品外,一律不得有衬托物或陪衬物。背景应当根据产品明暗关系,处理成白色或灰黑色。彩色照片中的背社应与产品成对比色调,以便分清产品轮廓。
c.照片不得拆叠,并应当按照视图关系将其粘贴在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的表格上。图的左侧和顶部zui少留2.5厘米空白,右侧和底部留1.5厘米空白。照片一式两份都应使用洗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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