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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河南省豫东监狱改扩建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
公告日期:
2013-07-12
截止日期:
2013-07-22
所属行业:
通用化工设备/制冷设备/制冷压缩机
所在地区: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豫东监狱改扩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1)23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南省豫东监狱,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商丘市文化西路16号。
  
  2.2建设规模:1~4#监舍楼(仅警察管理用房区域)、习艺楼、连廊、会见室及监狱大门中央空调系统。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制造、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竣工验收、备品备件、专用/特种工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相关系统的联调和人员培训、维保服务、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现场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所有相关内容等。
  
  2.4质量要求:
  
  2.4.1安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装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4.2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计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5交货地点:商丘市文化西路16号。
  
  2.6计划工期:70日历天(含设备供货期与安装期)。
  
  2.7质量保证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8.1第一标段:1~4#监舍楼(仅警察管理用房区域)、连廊、会见室及监狱大门中央空调系统;
  
  2.8.2第二标段:1~4#习艺楼中央空调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201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201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具备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和查询截止日期均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7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近3年(指2010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8备案要求:根据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
  
  3.9设备授权要求:如所投中央空调设备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则须取得中央空调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书,中央空调设备制造商授权投标人(代理商)投标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7月08日至2013年0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报名须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进豫备案介绍信(进豫企业须提供)、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报名。
  
  4.3投标报名时需出示第4.2款要求的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两套。
  
  4.4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多于9家(不含9家)时,进行资格预审;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少于9家(含9家)时,进行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当投标人完整无损退回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 系 人 郝 亿(经理)
联系电话 010-88623128
联系传真 010-88621652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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