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60万吨甲醇项目,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技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各种批件已经办理完毕,四通一平业已完成,已具备开工条件。招标人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热电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锅炉烟气总量125万m3/h,脱硫工艺为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技术,脱硫剂为电石渣,三炉一塔;脱硝工艺采用SNCR法脱硝工艺及与脱硫相结合的其它烟气脱硝工艺。
2.2招标范围
3*260T/H煤粉锅炉的整套完整的循环流化床干法烟气脱硫岛和烟气脱硝的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人员培训、技术及售后服务、各种税费等(EPC)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1个月完成全部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与系统调试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其他注册货币按照投标报名日汇率进行折算。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认证。
3.4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件:并必须携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投标报名表.doc)、《投标人报名资质条件审查表》一份(见附件投标人报名资质条件查验表.xls),否则不予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6、税务登记证原件;
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原件、OHSAS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认证原件;
8、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资质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2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邮箱:zbswxxw@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26号
招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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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郑 铭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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