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受清河县恒基供热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清河县恒基供热有限公司新建热水锅炉项目的锅炉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河县恒基供热有限公司新建热水锅炉项目锅炉采购及安装
2、招标人:清河县恒基供热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
二、招标范围
2台29MW高温热水锅炉,其中包括锅炉本体、锅炉风系统(含引风机)、锅炉水系统等,所供设备应为完整的、可直接投入使用的成品设备,服务范围包括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运行、旧有2台35T/H蒸汽锅炉系统拆除以及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等全过程。投标人还应提供有关电气、结构、仪表控制方面的设计条件,以确保锅炉及附属设施能安全有效、连续地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规格要求。
三、供货及安装周期
2013年10月20前安装调试完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质资。
3、锅炉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至少有1个2008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29MW高温热水锅炉制造及安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责任主体必须为锅炉制造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6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公章)各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含联合体各方);
3)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及二级及以上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
5)业绩合同原件(含联合体各方);
6)若联合体投标的单位还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经核验全部证照资料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箱:wubozb519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 招标单位 | |
|---|---|
| 联 系 人 | 吴 渤 |
| 联系电话 | 010-88623128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