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受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燃煤(空冷)机组设备及甲供材料代管、设备监造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
1包设备及甲供材料代管
2包设备监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或其合作方在近三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相关纪律与保密规定;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经营亏损状态;
4、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设备及甲供材料代管:
5.1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台600MW级火电机组设备代保管业绩;
5.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电力承装修资质并且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材料管理的企业资质。
6、设备监造
6.1投标人应具有600MW级火力发电站设备监造甲级资质;
6.2投标人应提供至少4台300MW、2台600WM或以上级别超临界机组主机及辅机设备监造业绩。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
四、购买方式:
1、电子邮件购买
投标申请人购买时,请将如下资料发到我公司电子邮箱,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商登记表(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书(扫描件)
(4)承包本项目相关资质(见公告第二项)(扫描件)
(5)业绩清单(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必填,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扫描件)
(6)提供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必须附有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2、现场购买
投标申请人购买时,请将如下资料携带至我公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商登记表(致电代理机构获取)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复印件
(4)承包本项目相关资质(见公告第二项)复印件
(5)业绩清单(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必填,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提供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必须附有合同签字盖章页)。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2年6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邮箱:bidnews@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31号
招标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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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 琪 (经理) |
联系电话 | 010-88938205 |
联系传真 | 010-52283967 |
联系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