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塑料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精神,更好地服务各会员及塑料行业相关单位发展需求,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协会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中的专业优势,依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科技评价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面向塑料行业提供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各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完成的塑料加工及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塑料改性、塑料加工、废弃塑料的回收与利用等塑料加工产业链各环节)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技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和新设备等科技成果。
二、评价内容
科技成果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成果的创新程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科学性和成熟度;应用价值与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三、评价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评价单位提交完整的科技成果评价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科技成果评价常年受理,各申报单位可随时提交申请。
2.形式审查。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和符合评价要求,并反馈受理意见。
3.项目受理。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后,申报单位需将签字盖章的《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及全部评价材料纸质版文件统一邮寄至协会,与纸质版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ppiazhywb@163.com。
4.组织评价。协会组织专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采取现场或线上视频等评审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四、成果登记
符合条件的相关科技成果,按规定程序完成登记,录入国家科技成果库。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 坤 焦红文
联系电话:010-65122056/67323007
邮 箱:cppiazhywb@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大厦9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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