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5-01-29 16:42:39中国化工机械设备网阅读量:1855 我要评论
【中国化工机械设备网 国内新闻】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善成日前表示,健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助于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治理效果,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环境治理,推动环保产业特别是环境服务业加快发展。
《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出台
近日,*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改革创新治污模式,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善成谈到,制定出台《意见》总体考虑是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企业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通过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同时通过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国污染治理水平。
提升我国治污水平
众多专家指出,制定出台《意见》总体考虑是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企业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通过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同时通过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国污染治理水平。
就此,王善成介绍说,《意见》鼓励由专业化环境服务公司对排污企业的污染进行污染治理,这样做大的好处是通过专业化治理手段,发挥治污的规模效应,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治污效率和效果。
同时,通过第三方治理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倡导鼓励第三方企业进行污染治理,激发社会资本进入环境治理的活力,一方面缓解政府在环境公用设施集中建设期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扩大全社会的环境治理投入。
王善成继而表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还可有效拉动环境服务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环保产业由单一的产品和设备制造、工程建设,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转变;推动环保产业以及与环境相关的服务业、保险业、金融业的发展,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而就公众所关注的如何避免出现推诿扯皮,明确责任主体的问题,王善成回应道,对环境公用设施领域,政府委托环境服务公司治理,是环境服务的购买方,污水处理厂或者垃圾处理厂没有处理好或运营好,治理企业要承担这个责任。对工业企业来说就要区别对待,排污企业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排污企业的委托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
环保企业的挑战
然而,在一些环保企业看来,第三方治理为环保企业打开了一扇窗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
“第三方治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目前第三方治理在我国刚刚起步,法律法规不健全,排污主体责任明晰难,尤其是污染责任的承担问题,必须厘清治污企业与排污企业之间的界限。”深圳市一家采用生物法处理工业污水的企业负责人王福生说道。
他们公司曾经跟一家生物科技企业签订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协议,按照这家生物科技公司提供的废水指标,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前几次试处理结果非常好,处理后的废水达到了中水标准,不过仅仅过去三个月,他们公司就收到了当地环保部门的处罚通知书,原因是排放的废水超标。
他们公司派出工程师对设备做了一番详细检查后发现,不是设备本身出了问题,而是这家生物科技公司为了节省费用,给他们提供的数据造了假:其实际废水排水量远远大于设计的污水处理设备的处理量,同时,废水中的污染物含量也远远大于之前提供样品的含量。
“从一开始,他们跟我们合作就是为了应付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查,所以给出的废水排水量、污染物含量都是按少的量来计算的。”王福生介绍。
对此,全国*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认为,第三方治理中相关方的责任边界需要进一步界定,这是第三方治理中的关键问题之一。不过,这部分内容涉及法律责任问题,可能由部门规章界定。
此外,这次公布的《意见》只是鼓励工业企业进行第三方治理,并没有完全否定原来的方式。工业企业既可以自己治理,也可以找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来做,并不强制。
在*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看来,尽管《意见》提出了“统筹好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完善价格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收益,健全机制和公共环境权益保障机制;要明确相关方责任,规范合作关系,建立健全履约保障和监督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环境服务公司诚信档案和信用累积制度;实行从准入、运营到退出全过程监管”等内容,但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一系列政策框架的明晰,理论上而言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的,但前提是必须有更加细化的执行规定和监管上的更多作为,才能实现政策制定的初衷。”周宏春如是说道。
《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出台
近日,*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改革创新治污模式,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善成谈到,制定出台《意见》总体考虑是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企业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通过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同时通过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国污染治理水平。
提升我国治污水平
众多专家指出,制定出台《意见》总体考虑是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企业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通过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同时通过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国污染治理水平。
就此,王善成介绍说,《意见》鼓励由专业化环境服务公司对排污企业的污染进行污染治理,这样做大的好处是通过专业化治理手段,发挥治污的规模效应,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治污效率和效果。
同时,通过第三方治理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倡导鼓励第三方企业进行污染治理,激发社会资本进入环境治理的活力,一方面缓解政府在环境公用设施集中建设期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扩大全社会的环境治理投入。
王善成继而表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还可有效拉动环境服务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环保产业由单一的产品和设备制造、工程建设,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转变;推动环保产业以及与环境相关的服务业、保险业、金融业的发展,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而就公众所关注的如何避免出现推诿扯皮,明确责任主体的问题,王善成回应道,对环境公用设施领域,政府委托环境服务公司治理,是环境服务的购买方,污水处理厂或者垃圾处理厂没有处理好或运营好,治理企业要承担这个责任。对工业企业来说就要区别对待,排污企业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排污企业的委托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
环保企业的挑战
然而,在一些环保企业看来,第三方治理为环保企业打开了一扇窗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
“第三方治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目前第三方治理在我国刚刚起步,法律法规不健全,排污主体责任明晰难,尤其是污染责任的承担问题,必须厘清治污企业与排污企业之间的界限。”深圳市一家采用生物法处理工业污水的企业负责人王福生说道。
他们公司曾经跟一家生物科技企业签订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协议,按照这家生物科技公司提供的废水指标,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前几次试处理结果非常好,处理后的废水达到了中水标准,不过仅仅过去三个月,他们公司就收到了当地环保部门的处罚通知书,原因是排放的废水超标。
他们公司派出工程师对设备做了一番详细检查后发现,不是设备本身出了问题,而是这家生物科技公司为了节省费用,给他们提供的数据造了假:其实际废水排水量远远大于设计的污水处理设备的处理量,同时,废水中的污染物含量也远远大于之前提供样品的含量。
“从一开始,他们跟我们合作就是为了应付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查,所以给出的废水排水量、污染物含量都是按少的量来计算的。”王福生介绍。
对此,全国*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认为,第三方治理中相关方的责任边界需要进一步界定,这是第三方治理中的关键问题之一。不过,这部分内容涉及法律责任问题,可能由部门规章界定。
此外,这次公布的《意见》只是鼓励工业企业进行第三方治理,并没有完全否定原来的方式。工业企业既可以自己治理,也可以找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来做,并不强制。
在*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看来,尽管《意见》提出了“统筹好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完善价格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收益,健全机制和公共环境权益保障机制;要明确相关方责任,规范合作关系,建立健全履约保障和监督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环境服务公司诚信档案和信用累积制度;实行从准入、运营到退出全过程监管”等内容,但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一系列政策框架的明晰,理论上而言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的,但前提是必须有更加细化的执行规定和监管上的更多作为,才能实现政策制定的初衷。”周宏春如是说道。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机械设备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机械设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机械设备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相关新闻
昵称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