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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出台

2014-03-28 15:29:41中国江苏网阅读量:2435 我要评论


  【中国化工机械设备网讯】3月14日,《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出台,《意见》以环保门槛的提高,倒逼南通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有序发展。南通市批化学品生产负面清单与控制对策也同时发布。
  
  《意见》中规定,南通市辖区内化工园区需接受规划环评,只有通过环评且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化工园区才能引进化工项目。根据《意见》,新建化工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必须在1亿元以上,但对于部分所需投资规模不大、能源和生物化工等项目,投资规模限制将会适当放宽。高产出、高附加值、低污染、低消耗的化工项目,将更受青睐。
  
  新建化工项目(含搬迁)工程和设备投资必须在1亿元以上,原则上不再新上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项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市沿江经济开发区、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区、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等沿江化工园区不再新增农药、染料化工企业。
  
  化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原则上实行化工行业内平衡。沿江化工园区实行企业总数和排污总量控制,新上化工企业实行开一关一。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将重视公众意见,污染影响可能涉及相邻县(市、区)域的,需征求相邻区域政府意见。市级审批或核准的化工项目,必须对公众参与的调查问卷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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