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
当前位置:化工机械设备网>新闻首页>新品动态

二重与国机联合重组 央企数量再减

2013-07-22 14:56:16中国化工机械设备网阅读量:1320 我要评论


导读:  中国化工机械设备网整理:7月18日,*ST二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下称“二重”)转来*(下称“*”)《关于*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与*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国二重与*有限公司(下称“国机”)实施联合重组。此事表明,中国的大型央企又减少了一家。

  中国化工机械设备网整理:7月18日,*ST二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下称“二重”)转来*(下称“*”)《关于*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与*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国二重与*有限公司(下称“国机”)实施联合重组。此事表明,中国的大型央企又减少了一家。
  
  “中国二重整体产权无偿划入国机集团,作为重组后新集团的全资子企业。”公告称,同时,国机未来将间接收购中国二重所持*ST二重16.39亿股股份,占总股本71.47%股权。
  
  公告显示,该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豁免国机集团因本次收购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准”。据*提供的资料,一旦交易终完成,中国央企的数量将减少至113家。
  
  相关专家坦言,不排除未来央企间的进一步整合及数量的进一步减少,但对于央企来说,“下一步或须更注重行政和市场分离等方面的改革”。
  
  二重得“强援”
  
  作为2010年在A股市场中获得200倍认购的明星企业,*ST二重的业绩从2010年起就不断下滑。财报数据显示,继2011年出现亏损后,2012年该公司又巨亏28.89亿元。据规定,一旦2013年全年亏损,*ST二重就将退市。
  
  但7月18日,*ST二重却获得了“强援”——国机集团的“进驻”。资料显示,国机集团连续多年保持30%以上的高速增长,2012年营业收入达2134亿元。
  
  对于此次交易的原因,*ST二重公告的说法是,“围绕培育具有世界水平的装备制造企业的战略目标,中国二重和国机集团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振兴装备制造业的高度出发,采用联合重组的模式,将中国二重整体产权无偿划转进入国机集团,以更好地履行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历史使命,加快提升中国重大装备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
  
  公告还称,联合重组后,国机集团将以中国二重为平台,“先行加快构建其重型装备研发与制造板块,由中国二重实行板块统一管理,尽快推进国机集团所属关联业务企业与中国二重所属企业的内部合作等”。对此,有分析称,国机间接控股*ST二重后,“将为双方的资源整合和未来的资本运作打开想象空间”。
  
  “现在一切以公告为准。至于后续在资本、行业市场中的动作等,我们现在暂无表态。”对于上述观点,国机有关人士回应说。而二重有关人士则婉拒了本报的采访要求。
  
  央企仍将重“质”
  
  据本报了解,“二重划入国机,成为其全资子公司”是今年以来央企间的第二次整合。此前在今年3月,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降级整体并入*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
  
  “可以预计,央企未来将进一步整合,数量也将进一步减少。”中国价值指数研究员崔新生如是说。
  
  事实上,2003年*成立到现在,央企数量已从初的196家降到了现在的113家。据*原主任李荣融的设想,未来央企的数量会设定在100家左右。**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2010年更曾直言,“十二五”期间,“*企业的数量将减少至30-50家”。
  
  崔新生预计,“一些亏损严重的企业,在扭亏压力下,可能会接受来自业绩良好企业的交易要求。就行业方向看,中国的能源和电力行业未来也可能出现重组调整的动向。”
  
  不过,就目前情况看,央企数量减少或不是蒋洁敏时代的*的主要任务。今年以来,蒋洁敏多次强调“保增长”,并提出了“增加值增长要达到8%以上,利润增长要达到10%以上”的目标。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认为,重“质”体现了对国有资产的尊重,但站在市场角度,得承认关乎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等领域确实要由央企进行整合收编,但其他一些需要竞争性质的行业,央企却应逐步退出,让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其中。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机械设备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机械设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机械设备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